珠海市香洲区项目用海批复公告
(2024年第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2024-2025港珠澳大桥江海桥梁航道维护疏浚临时用海项目已获批复。现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第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2024-2025港珠澳大桥江海桥梁航道维护疏浚临时用海项目已获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用海 单位 | 用海 方式 | 用海 面积 (公顷) | 用海 期限 | 批复 时间 |
1 | 2024-2025港珠澳大桥江海桥梁航道维护疏浚临时用海项目 | ******事务中心香洲航标与测绘所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 94.6916 | 90天 | 2024年 10月25日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