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根据《公平性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如认为本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
二、通过信函******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宅基地管理科 周先生(电话:0756-******)。
附件:1.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