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将“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会计档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会计档案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招标内容:2024年度会计档案管理服务
招标金额:¥230000元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
招标条件:具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二、工作要求:
(1)负责各类会计档案材料的接收、整理、归类、编号、录入、贴标签、装盒、盖盒、上架和日常查询利用等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接收和整理归档工作顺利开展。
(2)每个工作日由中标公司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档案人员驻点采购人现场办公(4月至7月根据采购人要求再额外安排中标公司专业档案人员驻点采购人现场协助会计档案的接收和整理归档工作),按国家法定工作日及采购人正常作息时间。
(3)本合同项目中标公司工作人员应严格接受中标公司及采购人的双重管理。
(4)中标公司人员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分类大纲和整理归档方法开展本项目工作。
(5)本合同项目正常工作期间,中标公司人员请假在一周以上的,中标公司应另行安排人员暂时代替请假人员的工作,确保本合同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6)中标公司应于项目合同到期的最后一个月提交合同期内工作开展的总结报告。
(7)合同期限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4.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5.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6.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7.投标文件材料须装在密封独立信封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
(一)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止(3个工作日)。
(二)投标单位应当在公示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407房报名获取本项目投标文件和评分细则。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三)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12月26日18:00前提交投标文件。
(四)报名联系事项:
采购人: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楼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102号
邮 编:519000
联系人:黄海俊
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会计档案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招标内容:2024年度会计档案管理服务
招标金额:¥230000元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
招标条件:具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二、工作要求:
(1)负责各类会计档案材料的接收、整理、归类、编号、录入、贴标签、装盒、盖盒、上架和日常查询利用等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接收和整理归档工作顺利开展。
(2)每个工作日由中标公司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档案人员驻点采购人现场办公(4月至7月根据采购人要求再额外安排中标公司专业档案人员驻点采购人现场协助会计档案的接收和整理归档工作),按国家法定工作日及采购人正常作息时间。
(3)本合同项目中标公司工作人员应严格接受中标公司及采购人的双重管理。
(4)中标公司人员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分类大纲和整理归档方法开展本项目工作。
(5)本合同项目正常工作期间,中标公司人员请假在一周以上的,中标公司应另行安排人员暂时代替请假人员的工作,确保本合同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6)中标公司应于项目合同到期的最后一个月提交合同期内工作开展的总结报告。
(7)合同期限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4.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5.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6.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7.投标文件材料须装在密封独立信封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
(一)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止(3个工作日)。
(二)投标单位应当在公示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407房报名获取本项目投标文件和评分细则。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三)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12月26日18:00前提交投标文件。
(四)报名联系事项:
采购人: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楼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102号
邮 编:519000
联系人:黄海俊
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