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公示:
******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100吨环保型树脂、光固化涂料、油墨、石油流动减阻剂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化五路13号
(3)竣工日期:2024年12月4日
(4)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须署真实姓名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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