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现向社会补充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址珠海市高新区创新三路18号1号(含厂房及宿舍)进行技改扩建,技改扩建内容为:增加瞄准镜及其配件20万具/年,增加使用建筑面积8744.97平方米,对其中部分车床升级更新为数控机加工中心,增加超声波清洗及表面清洁工序。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新增劳动定员为336人,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h。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
(一)竣工日期
2020年9月
(二)调试时间
2020年9月~2020年10月
(三)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