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公示:
******有限公司扩建30m3食品级液氮、二氧化碳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
(2)竣工日期:2024年1月20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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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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