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4-ZH1CHXW-120
项目名称: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5,000.00元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人民币 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设备一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000.00 | 15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应所有产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成功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机场西路628号B座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赵彬彬0756-******(项目咨询)、梁倩盈0756-******(采购文件领购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彬彬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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