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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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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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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委员会津发改审[2024]76,项目代码:2305-500116-04-01-56712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整治综合治理及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建设,包含新建河道护岸。其中,岸坡整治综合治理1700.91m(中心线),右岸新建护岸1686.56m,结构型式为格宾石笼镇脚+C25砼框格块石护坡+亲水平台+植草护坡+人行步道,另布置下河梯步5座;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面积3987.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铺装、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257.0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514.84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10 15: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9-1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薛峰 联系人: 冉海燕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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