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环境三级防控改造项目方案第三方服务采购公告
二、招标人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环境三级防控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工作。
(二)项目周期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项目金额
金额上限:19万元
(四)项目需求
1.整理、编制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环境三级防控改造项目方案
2.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投标人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接受单位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材料
(一)项目服务方案;
(二)项目预算明细表;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单位授权代表人社保证明;
(六)承诺函(附件 1 );
(七)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信用中国网(******/ )的企业信用报告;
(九)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包装递交。
六、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
七、递交投标材料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材料截至时间:2024 年 9月13日上午 10:00。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材料;投标人如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材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二)投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401室。
(三)开标时间:2024 年 9月13日上午 10:30。
(四)开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401室。
投标人可派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 我局参与开标,超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参与开标,不 影响评标结果。13
八、评审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 一)评审。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将组织相关评委开标评审,评审分值最高的单位获得该项目。
******人民政府门户 网站公示(******/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约。经公示无异议后,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根据合同约定下达项目资金。
附件:1.承诺函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