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的 2024年珠海联通公交车身广告投放项目(采购编号:ZH-DY-SCB-2024-07-029;采购代理编号:ZH-DY-SCB-2024-07-029)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公交车身2侧进行车身广告投放,宣传公司企业品牌。
2. ******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4.关于2024年珠海联通公交车身广告投放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书核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招标人联系邮箱:******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承祖、常春、王丹丹、裴相斌、闻明、潘倩瑶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需求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30日-2024年08月02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