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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二期)二标段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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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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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二期)二标段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二期)二标段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30.0% 贷款 70.0%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约371.56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6亿元,建安投资约4.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宿舍一区(S1-1、S1-2)建筑面积34425㎡;二号食堂(S5-2)建筑面积7900㎡;科创中心(Z-5/6)建筑面积53750㎡等4栋建筑单体及室外道路、管网、绿化、设备用房等附属工程(不包含场外供配电、智慧信息化系统、燃气工程)。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18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 ******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陆永俊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骋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01001
标段名称: ******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二期)二标段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7 09:30
开标地点: 楚雄市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6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主体工程及室外道路、管网、绿化、设备用房等附属工程(不包含场外供配电、智慧信息化系统、燃气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材料(证明资料为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材料(证明资料为原件扫描件)。 (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件)。
其他: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或网站截图,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中标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a.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4)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拟配备的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等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b.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1)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2)拟配备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20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5.省外企业 (1)施工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需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完成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登记,且在有效期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17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生活区).pdf2024-09-14 15:20:3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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