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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红旗镇中兴片区正本清源及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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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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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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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6条款“招标内容”

原文为:[一、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口截污整治及明渠暗渠化改造工程、市政雨污水错混接整改工程、市政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排水单元正本清源工程等,其中:本项目建设污水管总长约 10028m,雨水管渠总长 2681m,修复污水管道 1374m。二、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一、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口截污整治及明渠暗渠化改造工程、市政雨污水错混接整改工程、市政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排水单元正本清源工程等,其中:本项目建设污水管总长约 10028m,雨水管渠总长 2681m,修复污水管道 1374m。部分钢筋混凝土雨水渠规格2-2.5m×2.0m、2.41.5m。二、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7条款“预算金额”

原文为:[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26,729,862.68]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

修改为:“■[ 26,304,308.10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1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元。

■暂定[26,729,862.68]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

修改为:“■[ 26,304,308.10 ]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2条款“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

修改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5.1条款“投标人资格条件”

原文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内地投标人适用),电子证书签名日期需填写且在使用有效期内。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内二级建造师时,二级建造师打印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签名日期需填写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内地投标人适用)。]。”

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内地投标人适用),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电子证书签名日期需填写且在使用有效期内。]。”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5.6条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81]元报价,不得竞争。

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59]元报价,不得竞争。

 

7、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6.14条款“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

原文“■其他事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 ①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②计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总价-暂列金额及暂估价)/(预算价格-暂列金额及暂估价)×100%计算。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材料价格上涨[5]%(≥5)(含本数)或材料价格下降[5]%(≤5)(含本数)。由于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水泥、砂、碎石、石屑、混凝土管、铸铁管、电缆、预拌水泥砂浆、沥青、柴油、汽油与预算编制2024年第9期的《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的当期信息价相比价格上涨[5] %或材料价格下降[5]%的,调整超过的部分。③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根据造价管理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按月按实调整。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材料价格调整、工程变更、清单漏项及其它引起合同价格调整的均在工程结算时调整。④高性能硬聚氯乙烯PVC-UH管材、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修复气囊 、树脂(A+B料)、玻璃纤维毡布、不锈钢快速锁、化学注浆等询价材料不参与调差。]。

修改为:“■其他事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 ①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②计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总价-暂列金额及暂估价)/(预算价格-暂列金额及暂估价)×100%计算。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水泥、砂、碎石、石屑、混凝土管、铸铁管、电缆、预拌水泥砂浆、沥青、柴油、汽油与预算编制2024年第9期的《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的当期信息价相比价格上涨[5] %或材料价格下降[5]%的,调整超过的部分。③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根据造价管理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按月按实调整。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材料价格调整、工程变更、清单漏项及其它引起合同价格调整的均在工程结算时调整。④高性能硬聚氯乙烯PVC-UH管材、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修复气囊 、树脂(A+B料)、玻璃纤维毡布、不锈钢快速锁、化学注浆等询价材料不参与调差。]。

 

 

8、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与规则》第一条《资格审查要素表》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函件证明材料

原文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

修改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

 

 

9、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修改公告发布之后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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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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