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化工园区咨询服务项目第三方服务采购
二、招标人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依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有关“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申报要求,完成整理、编制相关申报材料,协助招标人进行现场答辩,以确保答辩顺利完成。
(二)项目周期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项目金额
金额上限:20万元
(四)项目需求
1.整理、编制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化工园区相关申报材料;
2.协助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现场答辩。
四、投标人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接受单位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材料
(一)项目服务方案;
(二)项目预算明细表;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单位授权代表人社保证明;
(六)承诺函(附件 1 );
(七)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的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信用中国网(******/ )的企 业信用报告;
(九)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包装递交。
六、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
七、递交投标材料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材料截至时间:2024 年 6月 20 日上午 10:00。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材料;投标人如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材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二)投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401室。
(三)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上午 10:30。
(四)开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401室。
投标人可派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 我局参与开标,超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参与开标,不 影响评标结果。
八、评审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 一)评审。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将组织相关评委开标评审,评审分值最高的单位获得该项目。
******人民政府门户 网站公示(******/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 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约。经公示无异议后,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根据合同约定下达项目资金。
附件:1.承诺函
2.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模板
3.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