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2025-045
项目名称:g105明珠路(明珠隧道出口处往前山方向)路面病害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044.17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零肆拾肆元壹角柒分);
最高限价:¥278044.17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零肆拾肆元壹角柒分);
采购内容:沥青道路翻新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监理开工令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的行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响应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7)不属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可不提供本委托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北二路与南泉路交汇处北
联系方式:何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
联系方式:姚丹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丹丹
电 话:******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项目编号:tz-2025-045
项目名称:g105明珠路(明珠隧道出口处往前山方向)路面病害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044.17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零肆拾肆元壹角柒分);
最高限价:¥278044.17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零肆拾肆元壹角柒分);
采购内容:沥青道路翻新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监理开工令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的行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响应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7)不属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可不提供本委托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北二路与南泉路交汇处北
联系方式:何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
联系方式:姚丹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丹丹
电 话:******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