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标段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8-511423-04-01-728183】FGQB-012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1423-04-01-728183】FGQB-0120)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
2.3 总投资:20315.54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 29384.98亩,其中耕地恢复补充 21867.21 亩,“插花”图斑 7517.77 亩。
2.6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监理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项目一般不低于3年;中型项目一般不低于5年;大型项目一般不低于10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 09:30起至2024-11-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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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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