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局梅华西办公区室外给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001
******税务局梅华西办公区室外给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5454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5454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税务局梅华西办公区室外给水改造项目。
本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概况描述:
******税务局室外给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消防给水管网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二)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合同履行期限: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具备施工条件后,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70个日历天完成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四)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项目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五)本项目所使用的工艺、材料、货物、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项目的技术规格、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六)为了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和质量,响应供应商需充分了解项目需求、施工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派项目负责人前往采购人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响应报价中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具备施工条件后,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70个日历天完成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证书复印件)(4)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响应供应商本单位),同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交的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电子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有效电子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资料)。(5)供应商拟派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并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交的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电子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注册通过后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的对应栏目。客服电话:400-9030-870,客服QQ:******47。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4、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 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27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联系方式:郭晓枫、钟智坤 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枫、钟智坤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