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生院医疗器械物资采购项目,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2024年2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ZWSY-202401。
******卫生院医疗器械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竞价(最低价中标)。
(四)预算金额:91936元(预算价来源参考网络及“泰茂医械云管理平台”查询)。
(五)最高限价:91936元。
(六)采购需求:
******卫生院医疗器械物资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医疗器械物资一批(详细见附件)。
******卫生院医疗器械物资采购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备注: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4.提供的器械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卫生院设备科。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卫生院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路398号
联系方式:邹先生,******
******卫生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