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及辅道路面局部沉降、桥头跳车处治工程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及辅道路面局部沉降、桥头跳车处治工程 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工程计量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起于西部沿海高速珠港立交,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由北至南分别跨越江湾路、向阳路、引水河、二围涌、沙龙涌、珠峰大道、石门涌、李树涌、白排涌、虎山冲、大虎涌、升平大道、前锋涌、前西涌、温泉涌,终于珠港大道南水河桥北,于 2013 年建成通车,起始里程桩号为 K0+000~K23+552,全长 23.552km,主线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 100km/h。两侧设双向四车道的 S270 省道辅路,设计时速 40km/h。主辅道设有桥梁 38座,其中主线桥梁 8030m/21 座;设有立交 18 座;无隧道工程。本次处治工程针对主道及辅道路面不均匀沉降、开裂等情况进行养护维修处治。
2.2招标内容:
采购招标物资:沥青混凝土;
采购物资:详细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 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及辅道路面局部沉降、桥头跳车处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计划交货日期:2025年2月起,根据项目订单交货。
特别说明:(1)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必须得到招标人、招标人所承接项目监理及业主等单位或部门共同认可同意,产品质量也要满足相关要求。(2)在供应期内所有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经设计同意,按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执行。(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4)投标人若中标,须在接到招标人项目部正式订单并确认相关图纸之后30天内完成第一批货物的交货,剩余货物按照与招标人项目部拟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次供应,要求45天内(按第一批货到场时间开始起算)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若不能按期交付,则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第2条《投标交货承诺书》规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必须有稳定的物资供应能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银行资信。投标人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1.4体系认证要求:满足沥青混凝土材料供应服务的相关要求。
3.1.5产品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材料质量性能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供应同类物资的主要业绩(至少提供3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
3.1.7履约信用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8准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生产商、贸易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只允许制造商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 16 时至 2025 年 3 月 4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5年3月 4 日15: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投标人名称)物资名称**项目**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5年3月 4 日15:00前发至邮箱1******2@qq.com,(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物资名称**项目**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4.3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建筑科技分公司
******银行:******银行武汉分行金银湖支行
账 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9 日 16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建筑科技分公司 ******有限公司建筑科技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20号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20号 邮 编: 430000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 刘愿涛 联 系 人: 高翔 电 话: ****** 电 话: ******
2025 年 2 月 27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改性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SBSAC-13mm 设备物资说明: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AC-20 数量:1270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