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东大道 2616 号 1#厂房及东南面空地
建设内容:年产水泥预制构件50000吨/年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s/16w_NxgZj2XQuiUJX8iRXng
提取码:cq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