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4st01qy98
******医院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包组1:手术器械;包组2:颈动脉剥脱及脑血管搭桥手术器械
2. 标的数量:包组1:1批;包组2: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4st01qy98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医院须采购一批手术器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获取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北段
联系方式:075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4-******、075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54-******、0754-******
******医院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月3日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4st01qy98
******医院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包组1:手术器械;包组2:颈动脉剥脱及脑血管搭桥手术器械
2. 标的数量:包组1:1批;包组2: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4st01qy98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手术器械 | 1批 | 人民币23.00万元 |
2 | 颈动脉剥脱及脑血管搭桥手术器械 | 1批 | 人民币39.00万元 |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医院须采购一批手术器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获取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北段
联系方式:075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4-******、075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54-******、0754-******
******医院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