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红东村南洪湾港区内209号房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面积:合并及扩建后项目所在厂房占地面积为13600m2;
土地用地性质:仓储物流;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0.14%;
生产规模:年产预拌混凝土200万m3、预拌砂浆10万m3;
本次环评的内容主要是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同时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屋从岭工业区A区1号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报告表编制→上报评审
主要工作内容:① 当地社会经济资料的收集和调查;② 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源强的确定;③ 水、气、声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④ 水、气、声、固废环境影响评价;⑤ 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态度及所担心的问题;
2)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的看法;
3)对本项目污染物处理处置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环境信息公开后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邮递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环评工作中采纳和参考。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